<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365betapp_365bet足球网投_365最近提款系统维护了吗

        发布时间:2017-12-29 来源: 大竹县纪委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立足于顶层设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推进,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但仍存在一些因难和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习惯还未完全养成,因发展经济付出沉重环境代价的现象仍不时发生,美丽中国建设任重道远。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足以看出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纪检监察机关对生态文明建设责无旁贷,如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履行好职能职责,有效推助美丽中国建设,是摆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监督执纪方面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预防、整治、长效等三个方面对纪检监察机关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域发挥职能职责进行粗浅探讨。
         
          一、结合纪检监察职能,预防环境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一)农村地区常见环境污染问题。农村地区常见的环境污染现象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其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柴草和秸秆燃烧所产生的烟尘和废气;水体污染源较多,主要来自生活废水排放、农药化肥超标准使用、生活垃圾弃置于水域内、养殖废水直接排入环境;土壤污染则主要见于农药和化肥的超标使用。
         
          (二)以纪检监察工作视角审视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成因。上述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成因多种多样,其中不乏有农民环保意识和环保习惯尚未完全养成、环境违法成本低、一些地方基层党委政府重经济发展思轻环境保护等因素。从纪检监察视角来看,一个地方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不同程度上也反映出了当地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职责未履行到位,出现了失职、渎职甚至违法犯罪现象。例如出现农药化肥超标使用导致的土壤大面积污染,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当地党委政府在农药化肥制售、使用环节的宣传和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不作为问题。
         

        365betapp_365bet足球网投_365最近提款系统维护了吗

          (三)结合纪检监察职能预防农村环境保护失职渎职行为。一是加强责任传导。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自身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村民损害环境的行为是无法控制和遏制的,与自己无关。面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签订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等形式,让他们深刻认识自身在宣传引导、监督管理方面对村民进行环保意识强化、环境行为矫正的应尽之责。二是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基层党组织将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印制环境保护方面的党纪党规汇编读本,大范围发放给各党组织和党员作为学习指导,并举办涉及环境保护的考试、征文、有奖问答等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学习了解环境保护知识和法规的积极性,并主动践行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加强对党员环境违法行为监管。按照从严治党原则,拓宽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渠道,加大对党员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党员环境违纪违法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通过提醒约谈等形式极早加以制止。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治环境违纪违法问题
         
          (一)丰富监督检查的方式。监督检查主要目的在于从环境污染现象和案件中有效发现存在的党员干部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因此在方式上务必要多样化。一是在常态巡察中注重收集环境污染现象,深入调查其中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广泛收集在涉环境保问题信访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并依法处理。三是在环境污染诉讼案件中深入挖掘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以身试法的问题。四是设置举报电话或信箱专门接受群从对党员干部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充分显示纪检监察机关遏制环境违纪违法的决心。
         
          (二)拓宽监督检查的范围。每一个环境损害案例背后,都可能存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的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行为,因此监督检查不仅要关注污染现象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显性关联”,还应拓宽范围,认真查找“隐性关联”。例如在养殖废水污染水域环境的案例中,不仅仅要查清违法养殖业主是否党员、是否应该接受党纪国法处理,还应深入查找养殖建筑是否违法,当地职能部门是否宣传监管到位,养殖项目是否经过审批,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当地规建、环保、动物免疫等部门是否及时介入等问题,发挥案件查办的最大震慑力。
         
          (三)深化环境违纪违法整治。一是及时介入。一个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案件发生时,纪检监察机关应第一时间介入,全面调查案件中存在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及时采取措施。对查明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应按规定依法采取惩治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进行“回头看”。整治结束后,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在制度上和监管上仍存在导致同类污染问题的漏洞等方面,应进行全面彻底的评估,并深入纠正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堵住漏洞,有效避免同类环境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三、注重制度机制建设,保证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
         
          (一)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建立并根据工作形势需要不断健全农村地区环境保护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之下成立若干环境污染违纪违法问题巡察工作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工作组对辖区内环境污染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常态化巡察,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发现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案件中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及巡察工作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效运作并发挥最大作用。
         
          (二)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大力促进同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纳入下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之中,并根据职责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绩效考核等制度机制。切实履行并督促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担负起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责任,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重大问题要按规定报告并处理。全面理清县、乡镇、村各级可能存在的涉及环境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形成“责任清单”发放给相应责任人,促进相关责任人有的放矢履行职责。
         
          (三)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深化同环境监管、政法、农林、畜牧、防疫等部门和乡镇的工作交流、联系,建立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联席会议研究、联合调查、联动处理等机制,集中可以集中的力量,让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形成与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信息无障碍交流、工作无嫌隙配合、成果无保留共享的工作格局。

          (作者:大竹县特邀监察员  何小刚